开局就较真,多大点事
作者:沉风入海 | 分类:都市 | 字数:16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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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开庭,审判
不得不说,陆仁嘉的粉丝真的是无孔不入。
发生高空抛物那个晚上,就有人将当时的照片发到了群里,问大家刑不刑。
其实这个问题问得没有丝毫意义,都把车的前挡风玻璃炸烂了,还接二连三丢了一共三个酒瓶子,这还用问?
懂不懂什么叫故意毁坏财物罪啊!
你在楼上喝酒,停车位这边的道路离小区房子还有五米左右的距离,还隔着绿化带。
第一个酒瓶子还可以解释为不小心丢下来的,大家勉强信你一下。
当然,后面两个也可以强行解释,你就看有没有大冤种肯信。
喝多了失去意识头脑不清醒,不算犯法?不存在的!
看看酒驾就知道了,酒驾全责!
所以这种情况,只要较真,高低也得给他整个酒后闹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也就是当时是半夜,人不在车上,否则告他蓄意谋杀也是有理有据。
以照片中两部车前挡风玻璃的财物损失,和他丢酒瓶子三次来看。
在故意毁坏财物罪中,不管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还是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本案都达到了立案标准。
因此这个案子,一告一个准。
两位车主心好,不想将事情闹大,警方也愿意进行调解,进行从轻处罚,这个处理方式倒也算是合情合理。
作案人态度如何犹未可知,反正警察叔叔和被害人是给他机会了。
大家身为旁人,又不是当事人,总不能要求人家一定要送人进去吧?
但万万没想到,给作案人机会,他也不中用啊!
物业发了公告,警察上门走访又收集信息,物业过后还给遗漏的住户打了电话。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作案人不仅不站出来自首,反而在晚上,又顶风作案。
这次更离谱,一连丢了二十多个酒瓶子……
不仅对之前砸的那两部车造成二次伤害,还把旁边的一部车也给砸到了。
还有就是,他还撒酒疯,在楼上叫嚣谩骂,边骂边砸,还要给好心提醒他的保安大叔开瓢……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有些人要作死,你拦都拦不住啊。
本来大家还探讨着如果指纹检测不出,DNA信息之类的又提取不到,遇到这起案子,会怎么处理解决。
有建议指纹查不出来,装摄像头的。
有建议警方申请一下,大范围进行搜查,看看谁家有买有这种品牌的酒瓶子的。
或者直接从源头查一下,看看哪个住户最近大肆购买这么多这个品牌的啤酒。
……
结果建议是用不上了,指纹提取出来了,就在大家在探讨着会是谁,他会不会主动站出来自首的时候。
“砰!——”
天空一声巨响,作案人闪亮登场!
大家探讨过很多作案人被抓到,或者是自首的场景,但万万没想到,他会以这种方式自爆。
“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老实说,看到这段视频的那一刻,道歉区群里的群成员直接愣住。
【妈耶,我还是高估了作案人的智商,没想到他居然不按套路出牌……】
【……谁能想到会是这样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有时候现实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魔幻……】
【我服了,这种敢于自爆的,我敬他是条汉子,英雄大可不必!】
【……】
接跟着,赵林元被抓,大家还探讨着他得被判几年,人家的律师带着父母上门赔礼道歉来了。
这下子大家的关注点,成功转移到被害人是否会选择谅解上面。
关于道歉早就说过很多次,略过不谈,尊重他人的选择!
好嘛,现在人家父母诚恳道歉,被害人也愿意谅解。
但是有要求,得看赵林元在法庭上的态度。
说到被告人上法庭是否认罪,大家可就不困了嗷!
纵观‘路人甲’的视频历史,大部分被告人上了法庭,都不会选择老老实实认罪,而是选择给自己加饭,让大家看得下饭。
这一次的被告人到底刑不刑,大家纷纷讨论,踊跃发言,表示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上一次给了他机会,他没有抓住,被警方抓捕之后,是否有所改变?
各种狗头式的发言,群友们都帮他给整理好了。
不就是往楼下丢了几个酒瓶子,又没砸到人,至于报警吗?
就是砸坏了几部车子而已,值得这样小题大做吗?
我当时喝多了没有意识,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罪!
砸坏他们的车子我承认我有责任,但他们把车子停在那就没有一点责任吗?那么多地方不停,为什么偏偏要停在那个地方!
行了行了,算我倒霉,我赔钱还不行吗!
我都赔钱了还想让我怎样,我都说我喝多了,我不是故意的。
……
陆仁嘉看着这群家伙的发言,缓缓打出三个问号,点击发送。
在看到【路人甲:???】的时候,群友们瞳孔一缩。
第361章 开庭,审判
还在打字的双手立即停止下来,刚刚还在不停滚动的聊天画面为之一滞。
然后,沙雕群友开始了集体反思。
【我反思,当UP主缓缓打出三个问号的时候,不是UP主有问题,而是我有问题!】
【……】
一排下来都是加一,队列整齐划一。
陆仁嘉看到这里,脑门上浮起黑线,选择继续潜水,想整活就任由他们整吧。
这群沙雕网友,只要一天不挨打,就不得天黑。
……
随着时光流逝,来到开庭这天。
早上八点半,青情小筑的少量路人粉,跟随着江应杰和萧秋芸,来到朝月区人民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内,随着时间准备来到九点,各个席位上落座完毕。
“咚!——”
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开口宣布道:“今天,清心城朝月区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由我王永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控诉赵林元涉嫌高空抛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赵林元进场!”
话音刚落,赵林元被法警从候审室带上来,神色颓然,眼神惶恐。
这些日子以来,被关在看守所内,赵林元不知道打了自己多少个巴掌。
诚然,失恋的滋味确实是不好受!
但与失恋相比,失去自由的滋味明显是更让人难受的。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直到今天,赵林元总算是明白了这句话的涵义,自由无价!
幸好,通过律师口中,赵林元得知他犯的事情还不算严重,最多蹲个两三年就出来了。
如果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道歉,诚心悔过,说不定还不用坐牢。
总之具体如何,还得看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和法官会如何宣判。
旁听席上,赵林元看到了老父亲和老母亲老泪纵横,在那无声抹着眼泪,心里很难受。
他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自由,还让父母蒙羞,实在是不应该。
审判席上,王永吉还没开始例行问话,赵林元就已是满眼通红。
回答问题的时候,声音一度哽咽,看着令人唏嘘。
旁听席上,路人粉们相约而来,看到这一幕有点懵。
“这还没开始呢就哭了,该不会真的诚心悔过了吧?”
“看起来很像,我感觉是白来了,这把是认罪局。”
“大无语,为什么每次参加庭审都遇不到那种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呢?”
“我怎么感觉‘路人甲’视频里那些桀骜不驯的被告人都是假的,我现实中从来没看到过,哪来的那么多奇葩啊。”
“……”
不远处的法警听得窸窸窣窣的讨论声,无语地循声望去。
见他们没有停下来的迹象,不得不走过去发出提醒。
“警告一次,这里是法庭,有什么事过后再讨论,不要干扰到庭审。”
几人面色一滞,表情讪讪,捂住了嘴巴。
拒不认罪的罪犯没看到,收获了传说中的法警警告,应该也不算是白来了。
几人心有灵犀一般,对视一眼,点了点头,对法警同志的操作表示认可。
法庭上方,王永吉完被告身份信息,还告知了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系列流程下来,进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环节。
公诉人站起身,发言铿锵有力,将赵林元的罪行缓缓道来。
赵林元于XX月XX日和XX月XX日,连续两个晚上,从楼上往楼下丢酒瓶子。
第二次被保安大叔发现,不仅不听劝告,还叫嚣威胁楼下制止他的保安大叔。
两次高空抛物,一共砸坏三部车子,造成财物损失高达两万余元。
……
审判长王永吉点点头,看向被告席,沉声开口。
“被告人赵林元,你是否听清楚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
赵林元轻声说道:“清楚。”
王永吉继续问道:“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意见?”
赵林元回答道:“没有意见,我认罪。”
这起案子证据确凿,有人证、物证还有视频等一系列东西。
若是想否认,千难万难,不认罪就是死路一条,平白给自己增加吃牢饭的机会。
这点魏成胜和赵林元解释得很清楚,还告诉他为了帮他减刑,其父母作出了什么事情。
又把‘路人甲’视频中,那些个拒不认罪的案例拉出来,在他面前仔细分析。
赵林元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未来的日子如何度过,就看赵林元怎么抉择了。
这种情况下,没喝酒,又在看守所里反思许久,后悔不已的赵林元当然清楚该怎么做了啊。
审判席上,王永吉满意地点点头,将目光投向原告席。
“公诉人可就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赵林元不否认所犯下的一切,案子就好审理多了。
剩下的,就是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法庭上再过一遍,确认一些细节问题。
从这个过程中,不仅能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当时的心理状态等东西,还可以观察到犯罪嫌疑人目前的态度如何,是否配合等等。
公诉人的质问,当然是从不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问的。
身份不同,立场不同。
而辩护律师这时候就要发挥作用了。
比如公诉人问赵林元是否清楚,高空抛物不仅违法,还有可能对下方的来往的行人等造成巨大威胁。
而律师便会提问赵林元是否清楚当时的时间,下方是否有行人之类的。
这样做,有利于从侧面减轻赵林元的主观恶性,还有犯罪动机。
知道下方有人,去丢东西,和知道下方没有人,才去丢东西,区别很大!
当然,本案中第二次丢酒瓶,保安是听到声音过后才跑过来制止的。
而赵林元想用酒瓶子砸他,这点有待控辩双方进行举证和辩护。
来到举证环节。
公诉人提出的辩护观点,无疑是赵林元叫嚣着要给保安大叔开瓢,酒瓶子越扔离保安大叔明显拉近。
而魏成胜提出的辩护观点,则是赵林元一开始丢酒瓶子时就没想着要砸人,只是喝多了在发泄情绪。
当时说的不过是醉话,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
而且他的力气没那么大,做不到把酒瓶子丢那么远。
从始至终,酒瓶子只是在车子附近徘徊,保安大叔也未曾靠近车子等等。
整个过程,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
而赵林元非常老实,问什么就答什么,没有说半句废话,也没想着去否认什么。
生怕一不小心就在法庭上说错话,为自己加牢饭。
“咚!——”
法庭上方,王永吉放下手中的法槌,左右扫视一圈。
沉声开口道:“下面进行第二轮辩论,原告方有无新的辩护意见需要补充?”
该辩论的,在第一轮已经辩论过了。
第二轮若是没有新的辩护意见,只能做总结性发言,再次强调已方诉求。
公诉人站出来,开口道:“被告人赵林元无视法律,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还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