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我背负绝望,你要成为太阳
作者:玻璃不酸 | 分类:其他 | 字数:3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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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风神的馈赠
无妄坡一战后一千六百年。
“苹果才是风神的馈赠吧!”
风起地,温迪躺在树上,一手枕着脑袋,一手拿着又圆又大的苹果,美美的品尝苹果带来的清甜。
“要是还能找到一片苹果园就好了……”
他念叨着,摸了摸自己空瘪的钱袋子,“呀”了一声:“摩拉用完了!”
摩拉用完了,没钱买酒喝。
温迪坐了起来,三两口啃完苹果,叹息一声:“看来又要去一趟蒙德城……不过正好看看他们过得怎么样了。”
将他们从劳伦斯家族的暴政里解救出来之后已经过去了两百年,他设立了四风守护,现在管理蒙德城的是西风骑士团。
有一段时间没去了呢。
温迪从树上跳下来,刚准备向着蒙德城的方向出发时,忽然感觉到熟悉的力量在牵引着他。
“嗯?”
他看着蒙德城的方向,无奈道:“看来只能过段时间再去了呢!”
……
荻花洲。
剧烈的风声呼啸而过,马尾被吹得倒在水面,
暴动的风元素席卷仿佛要撕裂这片空间。
“是那个风元素的夜叉啊!”温迪挠挠头,“我记得他排在第五,摩拉克斯给他取名叫魈。”
他上次特意带着好酒在中秋去拜访摩拉克斯,这家伙是一点都不肯喝呢!
身为风元素神之眼持有者,怎么能不喝酒呢?
说起中秋那天,温迪恍然。
余夏的温度,金黄的颜色,
枯叶如蝶,纷纷扬扬。
孤零零坐在秋千上的少女,珍珠一样的脚趾点在枯叶上,
她的眼眸像黑曜石一样纯澈,能清晰的在她的眼眸里看见他的倒影。
那只秋千在时间里轻轻摇晃,落叶坠入记忆,泛起涟漪。
循环的时间里,并没有她。
就像他的天空之琴,一片空白。
“她把花给了你啊!那没办法了。”温迪笑笑,坐在石头上,“嗯……在璃月的话,用笛子比较好吧?”
笛声清脆悠扬,就像鸾鸟的鸣啼。
绿色的小斗篷在风中飘扬。
缠绕在魈身上的业障仿佛在风中一点点消融,
渐渐地,风变得柔和起来。
少年仙人精疲力竭,倒在荻花洲,
火红的少女向他奔来,将他带回望舒客栈。
“这样大概就行了。”温迪脸上带着一丝疲倦,伸出一只手,洁白的塞西莉亚花在他指尖绽放。
他看着这朵花,笑了笑,顷刻间这朵花化为一束风,消散在天地间:“自由的风神想要任性一点,这很合理,对吧?”
“啊……想要喝到酒,好像得等一段时间…了……”
……
望舒客栈。
躺在床上的魈猛地睁开双眼,
记忆一点点回拢,悠扬的笛声仿佛还在耳畔回响。
应达欣喜道:“金鹏你醒了!你要吓死我吗!”
“谁……谁救了我?”魈迷茫的坐起来,记忆一点点收拢,“好像听到了笛声。”
应达:“我也听到了,但不知道是谁。等我过去的时候你已经昏倒在地上,没看见别人。”
魈感到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过,突然拿起床头一个木匣子。
打开盖子。
魈看着空空如也的匣子,发愣。
应达:“这是……装那朵塞西莉亚花的匣子?”
她知道,风神送给长安的花,长安在那个冬天送给了金鹏,等长安故去后,金鹏就把这朵花收在了匣子里。
千百年来,木匣子腐坏了一个又一个,唯独这朵花完好如初。
并且风神通音律。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少倾,魈平静的合上盖子。
“……自那朵簪花后,最后一份念想也没了。”
其实这么长时间过去,已经不是很难过了,
但即使隔了一千六百年,那天夜里,月光下,她发自内心的微笑,她认真回答他的话,依旧记忆犹新。
“我弱小,我冷漠,我固执……我愿意把所有的信任托付给你们。”
(完)
***
***
碎碎念:
当初查璃月历史的时候,看得我两眼一黑。
好多!好复杂!
光是记录璃月历史,就做了三千字的笔记,最讨厌学历史了!
言归正传。
璃月篇给写崩人设了,虽然不知道你们看没看出来,但是写出来的女主跟我想象中不太一样,她可能有她自己的想法,不想按照我的规划按部就班……好吧我自己也没什么规划。
有些内容没写上,插入不进去了,就写在这里吧。
1.梨花被天枢星收养,后来成了下一任天枢星,正史没有记录长安,文里提到的记录过长安的野史是梨花写的。
2.长安死的那天戴了一朵很鲜艳石榴红簪花,尘埃落定之后应达把它捡起来,收好了。后来因为时间太久这朵簪花没了。
3.长安问帝君借了尘世之锁,在里面得知归终对她道过歉。。。(超小声:其实我本来是着重写归终的,好喜欢归终,爱热闹的少女在孤独中逝去,死前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但是后来写着写着感觉好像写歪了。)
4.星星喜欢清明、说清明和长安姐姐像的原因,猜到了吗?
主线剧情变了,私自变动,应达用她最爱的炽凰自缢,但被星星救下来了。
星星是逆生长的,三千年前燃烧生命救摩拉克斯,变成了五岁的样子,后面陆陆续续又用了一些,最后用剩下的生命力救了应达,消除了她的业障,然后消失了。
关于业障,为什么要让夜叉用命去消除魔神怨念而不是帝君亲自动手,我想了很久,一是帝君没那个精力,毕竟璃月这么大一片地方;二是帝君也无法化解业障,如果他动手就是他背负,会加剧他的磨损。
所以业障是个连神都无法解决的东西,温迪想救魈,应该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
下一篇散兵篇。
说实话,对稻妻的历史也不是很了解,踏鞴砂的任务都还没做,现在还在打雷(什么阴间地图啊我一点都不想去那里!)
时间在约五百年前,坎瑞亚战争结束后,女主提前把散兵从借景之馆唤醒,那时候他还是个很单纯的崽。
那时候的散兵肯定不叫散兵的,但是好像大家都喊他散兵。偷偷上了闺蜜的号,她给散兵取名“柏鹤长风”,感觉这名字不错,偷了。(其实更喜欢‘阿帽’这个名字,好可爱!)
散兵篇《无人爱我》:明明我又乖又听话,为什么每个人都有人爱,唯独我没有。
女主萝莉,会杀人,散兵救赎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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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成绩太拉垮了,真没见过这种,这大概就是放飞自我的后果hhh,所以有可能这就是最后一篇。
玻璃要发疯了。